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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掀起史上最强质量监管风暴

2014年9月4日住建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从9月起,我国将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会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齐骥主持,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陈政高出席会议并讲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石生龙出席会议,从中央一直到县里,全国共有1400多个分会场,5万多人参加会议。

为配合这次行动,9月4日当天,住建部官网一口气发布了多项配套政策和文件,包括《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通报了“一批全国工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2013年以来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及转包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查处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向媒体介绍,这是我国首次明确建筑工程领域质量问题的具体责任人,以及相关责任如何追责;《中国建设报》评论说“住建部用前所未有的方式拉开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序幕”。
可以说这是史上最强建筑质量监管风暴!

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观后要点
1、六大任务
1)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2)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
4)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5)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6)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2、三大工作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9月)。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2016年6月)。
3)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8月)。
3、六大配套制度
1)《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顶规定(试行)》
2)《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3)《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5)《全国建筑币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
6)《全国建筑币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

 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观后亮点

1、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2、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形成一批全国范围内有技术实力、有品牌影响的骨干企业。吸引国际工程咨询企业进入我国工程监理市场,与我国监理单位开展合资合作,带动我国监理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3、明确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除西部少数省去外,全国各省(区、市)具备相应规模的构件部品成产能力;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住宅新开工面积占住宅新开工总面积比例逐年增加,每年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4、在2014年底钱,具备一定条件的8个省、直辖市要完成本地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2015年6月底钱再完成10个省、直辖市,2015年底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成省级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三、《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观后亮点

1、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2、项目负责人已调离、退休后,被发现原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规定,造成所负责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仍应按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仍应按规定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观后亮点

1、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2、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观后亮点:
1、在追究这五个人责任的同时,并不免除其他执业人员、企业法人等相关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2、依据监理人员不择的问题,部里考虑,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直接去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真正把监理的作用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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